國家網信辦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廣電總局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成為國家首次針對於當下爆火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式AI,或AIGC)產業發布規範性政策。
《辦法》提出國家堅持發展和安全並重、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鼓勵生成式人工智能創新發展,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實行包容審慎和分類分級監管,明確了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總體要求。
同時,《辦法》提出了促進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具體措施,明確了訓練數據處理活動和數據標注等要求;規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規範,明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範未成年人用戶過度依賴或者沉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對圖片、視頻等生成內容進行標識,發現違法內容應當及時采取處置措施等。
此外,《辦法》還規定了安全評估、算法備案、投訴舉報等製度,明確了法律責任。
4月11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關於<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參考文章:《重磅!首個國家AIGC監管文件,生成式AI服務管理辦法公布征求意見稿》)。今日,定稿版的《辦法》在意見稿的基礎上做了一定程度的修訂和優化。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全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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