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基因識別數據處理者的要求如下:
a 應在按照6 .2 的要求取得數據主體同意後,進行基因識別數據及關聯信息的存儲;
b 應按照實現基因識別數據及關聯信息處理目的所需要的最短時間進行存儲;
注:醫學服務場景部分數據存儲時限見附錄C,
c 存儲設施應通過倫理委員會及數據管理委員會審查,存儲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應遵循國家相關 安全標淮和規範.應采用密碼技術等安全措施.保證基因識別數據和關聯信息的保密性、可用 性和完整性,並通過相關安全評估;
d 數據存儲過程中.基因識別數據應經過去標識化處理;
e 數據存儲過程中,基因識別數據與關聯信息應分開存儲,並設置不同的訪問和管理權限;
f 基因識別數據及關聯信息的存儲時間達到審查批準或知情同意要求的存儲時限且需繼續存儲的,應重新進行相關審查登記批準流程,並按照6 .2 的要求重新取得數據主體同意;
g 在取得數據主體書麵的單獨同意的情況下.對數據進彳丁加密處理後.可委托其他具有基因識別 數據及關聯信息存儲資質的機構代為存儲;
h 基因識別數據與關聯信息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存儲,
i 基因識別數據及關聯信息應采用適用的密碼技術進行傳輸
附件:GB_T 41806-2022《信息安全技術 基因識別數據安全要求》實施日期:2023/5/1
收集聲紋語音樣木前,應告知數據主體數據處理者名稱和聯係方式,每次收集聲紋語音樣本應具有明確的,已取得用戶同意收集的時間期限
嵌入設計原則:將個人信息保護要求納入產品服務的設計中;用戶中心原則:以用戶為中心設計產品服務的個人信息安全功能,最大程度保障用戶個人信息權益
收集人臉識別數據時應向數據主體告知人臉識別數據的相關事項;在識別過程中持續告知數據主體驗證目的,並通過語言,文字等向數據主體進行提示
車外數據未完成匿名化處理前不應向車外提供;匿名化處理過程中.除分析確定包含人臉以及車牌等個人信息的區域不應進行人臉比對步態分析以及語音識別等其他處理
應按照有關要求和標準進行數據分類分級保護,識別即時通信服務涉及的核心數據,重要數 據 ,一般數據,對不同級別的數據采取不同的保護措施
快遞物流服務數據處理活動主要圍繞著快遞物流服務的業務功能開展;用戶數據如收寄件人姓名,地址,聯係電話,企業賬號信息,企業通信信息等
網上購物服務的相關方包括買家,賣家,網上購物服務提供者及第三方服務提供者;用戶數據如買家消費記錄,收貨人信息(姓名,地址,電話號碼),賣家賬號信息等
網絡支付服務提供者如提供跨境支付服務,出境數據應僅限為處理跨境支付業務所需的必要信息,每年應自行或委托第二方機構對數據出境至少進行一次數據出境 風險評估
網絡音視頻服務提供者傳輸,存儲數據,應采用安全口令,數字簽名證書等 兩種及以上方式進行接收方身份鑒別與認證,個人身份信息與其他個人信息分開存儲
網絡預約汽車服務數據包括用戶數據如手機號碼,位置信息,支付信息,行蹤軌跡和行程錄音錄像等;業務數據如駕駛員數量,乘客數量,行程訂單量和裏程總數等
分析了量子安全通信發展機遇,研究了量子安全通信關鍵技術和產業標準規範,給出了基於端到端量子加密網絡內生安全的解決方案,打造重點行業量子安全通信應用標杆
企業內部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善,擁抱數字化轉型後缺少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高額贖金已經成為網絡攻擊者極高的犯罪動力;遠程辦公增加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