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受疫情影響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對受疫情影響、信用記錄良好、有發展前景、暫時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合理給予貸款展期和續貸安排,支持受困企業抵禦疫情影響,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對到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本息,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企業延期還本付息申請,結合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和經營狀況,通過貸款展期、續貸、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本息最長可延6個月。
二、加強對社會民生的金融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員工、靈活就業人員、新市民群體以及因疫情治療或隔離人員、因封城封路臨時還款困難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最長可延6個月
三、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主動采取下調利率、減免服務收費、調整還本付息安排、擴大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等方式,降低綜合融資成本。
附件:河南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的通知
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減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德政辦發〔2022〕4號,按照投資完成額,對前十名的項目單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的,按每人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最高補貼10萬元
錫政發〔2022〕6號,中小微企業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加大稅收優惠政策力度等9條措施;及時支付中小企業賬款,排查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行為等4條措施
浙政辦發〔2022〕25號,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防疫支出給予補貼支持,按照防疫要求定期開展核酸檢測的費用,給予3個月全額補貼支持,2022年免除6個月租金
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延續階段性降費率政策;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精準落實就業創業補貼
2022年1-6月份營業收入實現正增長且高於所屬門類平均增速的,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瞪羚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減免房屋租金總金額的30%,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蘇政辦發〔2022〕25號),支持市縣建立10-15天市場供應量的成品糧油儲備,省財政對按計劃落實的市縣給予定額補貼,專項資金支持各地對住宿餐飲等行業企業防疫物資支出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征六稅兩費;新購置的設備在 500 萬元以上的,自願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六稅兩費;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承租人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給予租金減免;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全麵落實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6條,加大減費政策支持力度4條,加大減租政策支持力度1條,減輕疫情防控負擔2條,強化金融支持4條
免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專門用於經營農產品的房屋土地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延長至2023年底等優惠政策,承租國有房屋租金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