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杭州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杭州城市大腦賦能城市治理促進條例》(下稱《條例》),並將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後公布施行。這意味著,國內城市大腦領域有了首部地方性法規,城市大腦迎來立法“護航”。
據統計,杭州實際管理人口已逾1000多萬,有市場主體100多萬個,在杭車輛逾300多萬輛,各類在建工程4000多個,每年還有數以億計的貨物、人員進出。
為確保城市的高效精準施策和安全有序運行,早在2016年4月,杭州首創城市大腦,開啟城市數字治理新征程,運用數字化手段打通信息壁壘,喚醒沉睡的數據,為優化公共資源配置、宏觀決策指揮、事件預測預警等提供支持,從而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進城市治理現代化。
目前,杭州城市大腦已建成覆蓋公共交通、城市管理、衛生健康等11個重點領域的48個應用場景和204個數字駕駛艙,日均協同數據2億餘次。
據悉,作為一部創製性法規,《條例》首次明確了城市大腦的範疇、定位和功能,確定城市大腦是指由中樞、係統與平台、數字駕駛艙和應用場景等要素組成,以數據、算力、算法等為基礎和支撐,運用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新技術,推動全麵、全程、全域實現城市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數字係統和現代城市基礎設施。並對政府和部門職責進行了規定,防止重複建設、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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