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澤機器人
CHUANGZE ROBOT
當前位置: 首頁> 城市大腦> 民法典> 最高法院公報2020年第10期:網絡主播與合作公司之間是否屬於勞動關係

最高法院公報2020年第10期:網絡主播與合作公司之間是否屬於勞動關係

來源: 走近民法典編輯: 創澤時間:2020/10/22 主題: 其他[ 加盟]

案例要旨:網絡主播與合作公司簽訂藝人獨家合作協議,通過合作公司包裝推薦,自行在第三方直播平台上注冊,從事網絡直播活動,並按合作協議獲取直播收入。因合作公司沒有對網絡主播實施具有人身隸屬性的勞動管理行為,網絡主播從事的直播活動並非合作公司的業務組成部分,其基於合作協議獲得的直播收入亦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具有經濟從屬性的勞動報酬。因此,二者不符合勞動關係的法律特征,網絡主播基於勞動關係提出的各項訴訟請求,不應予以支持。

案號:(2019)渝01民終191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全文公布

多家從事個人信息買賣交易的平台相繼被警方一鍋端,一些個人信息買賣平台陸續受審,但尚未判決,在此草案公布後處理和交易個人信息方麵不收斂不收手者

安全軟件根據用戶標記將某電話號碼展示為騷擾電話,是否侵害被標記方名譽權(最高法公報2020年第1

案號:(2017)滬02民終2507號,判斷被標注者名譽是否因此受損,應以展示行為是否宣揚了他人隱私或發表了失實言論。隻要不存在上述情況,即使被標注者社會評價降低、相關利益受損,也不應認為侵害了被標注方名譽權

民法典合同編104個要點梳理與提示

要點一:對合同形式的規定更為精練,要點二:對要約的撤銷時間基於對話,要點三:增加了期內承諾但通常情形下不能及時到達視為新要約的內容

最高法公報案例2020年第11期:是否在質保期內提質量異議、賣方是否履行交付技術材料的從給付義務,對

案號:(2019)最高法民終185號: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訴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豐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大慶大豐能源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民法典》侵權責任編40個要點梳理彙總

侵權責任是民事主體侵害他人權益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民法典第七編“侵權責任”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針對侵權領域出現的新情況,吸收借鑒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對侵權責任製度作了必要的補充和完善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29個要點梳理彙總

規定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注;根據現實國情,刪除實行計劃生育的內容,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民法典》七大亮點解讀

總則亮點:數據、網絡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順應時代發展;物權編亮點:增加居住權,必將帶來深遠的影響;合同亮點:對保證方式約定不明,不再推定為連帶保證

民法典背景下保證人不承擔責任的情形

1. 債權人與保證人非書麵約定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承擔責任;2. 債權人在保證期間未向保證人提起訴訟仲裁或者主張權利,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民法典》實施以後,樓上漏水,樓下業主應該怎麼辦?

1.首先應當保護現場,並進行證據固定;2.進行協商,小區物業或社區;3.若協商不成,請有評估資質的企業,待有關手續完備後,再向法院起訴為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一方麵為司法機關審理涉及人臉識別的新類型案件提供指導;另一方麵也為使用人臉識別技術的企業給出指引;引入單獨同意原則,未取得有效同意不免除責任
資料獲取
民法典
==最新資訊==
中國信通院發布《2022年勒索軟件防護發
中國聯通-《量子安全通信技術應用白皮書(
範式編碼技術-.主動式範式(Motor
範式編碼技術-被動式範式
植入式主流解碼技術-卡爾曼濾波器
非植入式主流解碼技術:分解算法
腦機接口關鍵技術:采集技術、刺激技術、範
腦機接口係統的關鍵指標:性能指標 可用性
中國信通院《腦機接口總體願景與關鍵技術研
山東省級工程標準 智慧校園 第2部分:高
關於印發智慧校園建設有關標準的通知
關於印發智慧停車場建設有關標準的通知
山東省關於印發智慧杆柱建設有關標準的通知
關於印發公交電子站牌建設有關標準的通知
關於印發智慧體育設施建設有關標準的通知
==機器人推薦==
迎賓講解服務機器人

服務機器人(迎賓、講解、導診...)

智能消毒機器人

智能消毒機器人

機器人開發平台

機器人開發平台


機器人招商Disinfection Robot機器人公司機器人應用智能醫療物聯網機器人排名機器人企業機器人政策教育機器人迎賓機器人機器人開發獨角獸消毒機器人品牌消毒機器人合理用藥地圖
版權所有 必威主頁中國運營中心:北京 清華科技園九號樓5層 中國生產中心:山東日照太原路71號
銷售1: 4006-935-088銷售2: 4006-937-088客服電話: 4008-128-72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