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發布了第25批指導性案例(第140-143號)。截止目前,最高法院共發布25批143個指導性案例,
為方便法律同仁高效地學習了解,小編特將143件指導性案例中的民商事案例篩選出來,並按民事類(包括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商事類、程序類(包括執行)歸類,每一類再按照案由進行更加細致的分類,同時將案例對應的案號附後,便於進一步的查閱
(一)公司與股權糾紛;(二)保險合同糾紛;(三)金融借款糾紛;(四)保函與信用證糾紛;(五)海事海商糾紛;(六)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
訴訟程序:眉執督字第4號,最高法民抗字第29號;執行程序:最高法執複字第26號,粵高法執異字第1號,最高法執複字第2號,皖民二終字第00261號
案號(2019)渝01民終1910號;二者不符合勞動關係的法律特征,網絡主播基於勞動關係提出的各項訴訟請求,不應予以支持
多家從事個人信息買賣交易的平台相繼被警方一鍋端,一些個人信息買賣平台陸續受審,但尚未判決,在此草案公布後處理和交易個人信息方麵不收斂不收手者
案號:(2017)滬02民終2507號,判斷被標注者名譽是否因此受損,應以展示行為是否宣揚了他人隱私或發表了失實言論。隻要不存在上述情況,即使被標注者社會評價降低、相關利益受損,也不應認為侵害了被標注方名譽權
要點一:對合同形式的規定更為精練,要點二:對要約的撤銷時間基於對話,要點三:增加了期內承諾但通常情形下不能及時到達視為新要約的內容
案號:(2019)最高法民終185號: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訴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豐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大慶大豐能源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侵權責任是民事主體侵害他人權益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民法典第七編“侵權責任”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針對侵權領域出現的新情況,吸收借鑒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對侵權責任製度作了必要的補充和完善
規定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注;根據現實國情,刪除實行計劃生育的內容,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總則亮點:數據、網絡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順應時代發展;物權編亮點:增加居住權,必將帶來深遠的影響;合同亮點:對保證方式約定不明,不再推定為連帶保證
1. 債權人與保證人非書麵約定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承擔責任;2. 債權人在保證期間未向保證人提起訴訟仲裁或者主張權利,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1.首先應當保護現場,並進行證據固定;2.進行協商,小區物業或社區;3.若協商不成,請有評估資質的企業,待有關手續完備後,再向法院起訴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