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首次明確了城市大腦的範疇、定位和功能,確定城市大腦是指由中樞、係統與平台、數字駕駛艙和應用場景等要素組成,以數據、算力、算法等為基礎和支撐,運用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新技術
《浙江法院個人債務集中清理(類個人破產)工作指引(試行)》已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2820次會議通過,作為進一步探索和開展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工作的業務參考
杭州城市大腦警務操作係統V3.0項目應用支撐和運營保障以建設全局綜合運營中心,實現全局資源統一納管,建設共享業務及內容和通用基礎能力兩大模塊
《浙江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 指以數據資源為關鍵生產要素,分別對數字基礎設施、數據資源、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治理數字化進行了清晰定義
依法規範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關係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累計完成1800餘處加梯項目,惠及住戶約2.2萬戶,位居全省第一、全國前列
2021年重點實施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地鐵、水路客運站、內河水上服務區、機場和其他交通民生設施服務數字化改造提升,努力打造全國交通數字變革高地
浙政發〔2021〕13號,建立整體高效的運行管理體係,推進數字政府管理體製機製改革;強化優質便捷的普惠服務體係;創新全域智慧的協同治理體係
創建省級工業互聯網平台200個以上,打造未來工廠25家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350家以上,數字貿易管理服務平台體係迭代升級
浙市監通〔2021〕2號,《合規指引》歸納提煉了7類具有平台企業特性的競爭違法行為,以及14類具有平台企業特性的高風險敏感行為,7條競爭違法行為
利用人工智能,車路協同,移動通信,高精定位和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實現數字化的城市道路,不斷豐富數字化出行場景,營造一個安全和綠色的道路環境
深化數字經濟係統建設,迭代完善係統構架;加強數字經濟謀劃推進;建設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提升數字經濟標準化水平
一行業隻建一個行業產業大腦,行業產業大腦數據倉建設須遵循統一標準,推動行業產業大腦各分區融合以及在全省各地的應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