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管理,保障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維修,維護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山東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截至2019年底,全省維修資金賬麵餘額約857.42億元,累計使用金額約28.66億元,其中2015-2019年使用金額達到19.32億元,占維修資金製度實施以來使用總額的67.41%,在保障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正常使用和房屋使用安全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
新印發的《山東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共分五章五十二條,主要包括第一章總則,第二章交存,第三章使用,第四章監督管理,第五章附則。
維修資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按照本辦法規定交存維修資金。
《辦法》明確,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負責對全省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設區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工作。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維修資金收支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製度執行情況的監督。
在維修資金的交存和使用方麵,《辦法》指出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住宅交付手續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建設單位應當與業主在購房合同中約定業主按相關規定交存維修資金,並督促業主交存。出售公有住房應從售房款中提取維修資金,業主按照建築麵積交存維修資金。維修資金的使用分為計劃使用、一般使用和應急使用,計劃使用和一般使用經業主表決同意後組織實施維修,應急使用經現場查驗後組織實施維修,維修完畢後進行公示。維修資金可按照計劃使用程序,用於購買電梯維修更新改造有關保險。
維修資金應當建立公示和查詢製度,接受業主查詢。維修資金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用於定期組合存款等,確保資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增值收益定期分配。維修資金管理情況應定期開展財務審計,公開審計結果,並依法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省、設區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維修資金歸集、使用、增值等工作的監督管理,並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組織維修資金檢查活動。
此次印發的《山東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於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原2015年印發的《山東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魯建發〔2015〕2號)已到期,不再適用。
機器人招商Disinfection Robot機器人公司機器人應用智能醫療物聯網機器人排名機器人企業機器人政策教育機器人迎賓機器人機器人開發獨角獸消毒機器人品牌消毒機器人合理用藥地圖 |